加强商业道德相关审计。太保集团内部审计实施集中化管理,审计范围覆盖集团各级机构。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根据监管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坚持以风险为导向,通过定期开展内控审计、高管审计等,不断强化员工行为及商业道德的监督管理。其中,高管审计对所有保险公司高管人员3年一次100%覆盖,相关内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廉洁从业情况等;对集团总部、集团子公司及分公司根据机构分类及风险评估情况按照1-3年的频率定期开展内控审计,在采购、销售、中介管理等领域中均涉及相关反贪腐及反商业贿赂相关内容。
开展反腐败培训。“清风太保”学习平台共设置廉政宣传、纪检业务、漫说党纪、案例参考、纪法释义、党纪法规、培训考试七大板块,上线《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等反贪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课程。通过视频、音频、长图文、动画等多种形式创作,为全司上千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提供纪检业务应知应会专业能力培训,同时也为中国太保全体干部员工提供廉洁教育和反腐败宣传。运用“太保学习”线上平台和“先锋队”APP,实现全系统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2025年,公司针对全体干部员工,开展反贪污培训,培训覆盖942,273人次,培训时长469,996小时。
加强反洗钱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遵守集团《洗钱风险管理办法》,将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全面推进各项反洗钱工作,不断提升洗钱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管理架构,集团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集团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审议洗钱风险管理策略等重要决议事项,集团高级管理层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集团风险合规与审计工作委员会协助集团高级管理层履行洗钱风险管理职责,集团首席合规官是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的牵头负责人。集团法律合规部作为集团总部洗钱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开展集团总部洗钱风险管理工作。集团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洗钱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计评价。
太保寿险根据业务/产品的属性及特点,建立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机制,结合公司采取的管控措施,将评估要求与产品开发、管理流程深度融合。评估体系覆盖多部门、多维度,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产品固有洗钱风险及管控措施有效性,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我司持续完善评估制度,推进评估系统线上化建设,健全风险监测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洗钱风险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太保寿险持续推进客户尽职调查机制建设,全面覆盖客户准入、存续期管理及高风险情形等关键环节。针对高风险及特定客户群体,业务存续期间,依法依规实施强化尽职调查,当客户再次办理承保、保全、理赔等业务,各相关业务环节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细化强化措施与审批流程,确保风险可控、管理闭环。针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太保寿险依托公司的反洗钱系统开展监测分析及报告工作,各相关业务条线参与尽职调查和研判分析,采取系统预警与人工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大额、可疑交易进行逐级审核与复核。通过日常培训强化岗位人员履职能力,评估并优化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与系统功能,持续提升可疑交易报告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025年,公司开展“全民反洗钱,护航新生活”宣传月活动,并通过专题培训深入解读《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指引》新规核心要点与实务操作,为自评估工作提供清晰指引与实操支持。公司组织开展全员新《反洗钱法》专题培训,对象覆盖全国总、分支机构及下辖机构各级高管层、机构/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岗位人员、内外勤员工,活动期间累计参训29万人次。
举报与投诉。公司设立的主要信访渠道包括通信地址、信访电话等。信访人可通过向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寄送信件或拨打33960000进行投诉举报。公司制定《信访工作办法》,规定信访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行政监察、信息公开、举报检举、信访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解决。信访事项由各级信访工作机构统一受理,但信访人向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或业务部门直接提交相关信访事项的,由其直接受理。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后,承办部门应当根据事实情况、法律法规情况给予支持,并由信访管理部门书面答复信访人。
落实检举人保护。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强化举报人保护措施。公司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确保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开展核查,对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依法、及时保护,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被检举控告人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
重视供应商反腐败管理。公司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建立供应商管理机制,开展供应商准入、评价分级管理制度。公司将《反商业贿赂约定》作为合同的必备附件,所有供应商必须遵守公司的《反商业贿赂约定》相关要求,以确保采购活动规范与廉洁。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明确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为重大不良行为,如发现将开展进一步调查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2025年,100%的合作伙伴签署反商业贿赂条款、安全保密协议。
加强供应商审计与尽职调查。集团审计中心定期对集团总部、子公司及分公司开展内控审计,审计内容涵盖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相关内容,重点关注合作供应商资质是否达标、供应商选择的规范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围标、陪标及利益输送等情况。公司制定《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信息科技外包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并编制尽职调查报告,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发生违法情况、受行政处罚情况、法律诉讼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