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險>保險資訊>投保案例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根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規程通知如下:

一、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所需條件

(一)單位及其個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按照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人員申請享受失業保險金規程

(一)單位在與個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為其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并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由單位經辦人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和失業人員名單(附電子版),到縣就業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審批手續。逾期不申報辦理的單位后果自負。

(二)單位在與個人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告知失業人員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材料到縣就業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1、勞動合同書或工作檔案;

2、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合同證明;

3、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4、居住地社區出具“失業證明”;

5、“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逾期不登記的失業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限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必須于每月10日之前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定期登記,逾期未登記者視為已經再就業,停發失業保險金。

四、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兩次以上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機構職業介紹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失業 失業保險 保險
上一篇:天津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有哪些情況可以代辦
下一篇: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相關文章
查看更多
同類文章
查看更多
  • 2026年太保優勢養老分紅險深度解... 2026-03-20
  • 終身壽險是什么意思啊?怎樣購買... 2026-03-13
  • 如何買到高性價比的商業養老保險... 2026-03-05
  • 2026年養老年金險怎么選?專業選... 2026-02-22
  • 意外險要多少錢一年?意外險保費... 2026-02-17
  • 中國太保壽險分紅險怎么樣?哪款... 2026-02-06
  • 投保案例文章精選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