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客戶在某財險公司購買雇主責任險,近期企業陸續復工,會造成員工感染疫情的可能便咨詢保險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感染新冠肺炎是否能獲得理賠,得到的答復是一般員工感染肺炎不能獲得賠償,投訴要求保險公司給出針對疫情期間的相應處理方案。
【案例分析】疫情期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三部委共同出臺《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里很多人都忽略了人社部發文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預防和救治工作中”等限定條件。對于雇主責任險來說,要分兩種情形考慮,一、醫護及相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造成死殘的情形,屬于在工作期間因疾病(職業性疾病)導致的工傷,雇主責任險可以進行賠付。二、一般員工上班感染新冠肺炎造成的死殘情形,不屬于工傷,雇主責任險不能賠付。但有一種除外情形,就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視同工傷。新冠肺炎屬于疾病的一種,如若符合視同工傷條件即可獲得雇主責任險的賠付
【保哥提醒】根據《關于做好財產保險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險理賠服務和保險產品開發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財險保險公司要認真研究分析已有的保險產品,對能為疫情防控提供保險保障的,要及時推出,有效提供保障供給。建議拓展雇主責任險的相應責任,包括因故被隔離14天的密切接觸相關工作人員的誤工損失,設計合理方案。現各保險公司已陸續推出企業復工期間的疫情保障保險,各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相應保險產品。
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