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您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涵蓋哪些疾病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貴港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包括哪些疾病?眾所周知,貴港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包括各種惡性腫瘤、慢性阻塞性肺病、精神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高血壓和冠心病。以下是詳細介紹。
包括的范圍
疾病名稱與自治區醫療保險門診列出的21種特殊慢性病名稱一致。包括以下21種類型:(1)各種惡性腫瘤—①非放、化療②放、化療;(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3)慢性腎功能不全—①非透析治療②透析治療;(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慢性充血性心衰;(6)慢性活動性肝炎鞏固期;(7)肝硬化;(8)糖尿病;(9)冠心病;(10)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11)結核病活動期;(12)血友病;(13)銀屑病;(14)高血壓病(Ⅱ期以上);(15)甲亢;(16)腦血管疾病后遺癥;(17)帕金森氏綜合癥;(18)系統性紅斑狼瘡;(19)再生障礙性貧血;(20)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21)類風濕性關節炎。
不在范圍內的情況
1、在非定點醫院住院的;
2、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
4、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
5、未經批準轉院或在市外就醫的;
6、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生育住院的;
7、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規定不予支付的項目。
提示:貴港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包括哪些疾病?綜上所述,貴港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包括各種惡性腫瘤、慢性阻塞性肺病、精神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高血壓和冠心病。此外,參保人在非定點醫院就醫,因交通事故、自殺、酗酒等原因而產生治療費用等的情況均不在大病保障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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