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用人單位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應當是國家規定勞動年齡、非城鎮戶籍、勞動能力和與城鎮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職工所在地的社會團體、各類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農民工本人不繳納參保保險費
針對農民工經濟承受能力低的客觀現實,統一規定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不繳納個人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醫療保險繳費率為用人單位上一年度保險范圍內職工平均工資的2%,按季度或半年收取。
購買醫療保險注意什么?
1、住院報銷參照職工醫保
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的人員在繳費當期因病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費用,主要由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支付標準參照參保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支付標準確定。
2、用人單位不參保可投訴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將首先解決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參與問題。今年重點發展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加工、制造、采礦、建筑和服務業。努力將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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