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風險普遍存在的社會,醫療費用高已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為了防范風險,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我們需要建立自己的個人醫療保險制度。個人醫療保險包括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雖然國家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制度,但它只是一種社會福利,不能滿足個人的需要。社會醫療保險是個人醫療保障制度的基礎。
社會醫療保險的優勢在于享受統一標準的待遇。相同的準入條件,相同的收費標準,享受相同的待遇,高低沒有區別。員工的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除后自行支付。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社會醫療保險中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別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藥和乙類藥按比例報銷,進口藥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因此,個人醫療保險需要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的優勢在于它具有很強的選擇性。各單位可以根據所從事的工作種類,投保不同類型的商業保險。他們遵循的原則是“多投保,少投保,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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