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有期限嗎?按照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退休后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國家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年限支付保險費。
醫療保險應該支付多少年?
目前,我市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最低繳費期限為25年,我市實際繳費期限不得少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按照國家規定連續工作的,作為繳費期限。繳足最低年限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年限的,必須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8%比例一次性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其費用全部納入統籌基金。
根據國家規定,失業人員不需要繳納保險費,失業期間,職工可以參加醫療保險,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保險可以異地轉移,醫療保險也可以隨失業保險一起轉移。失業者在失業地即可參加職工醫保了,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醫保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