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兒童醫院已成為哈爾濱市城市醫保卡學生綜合門診定點醫院。只要兒童醫療保險卡確認兒童醫院為當年指定醫院,50余種常用藥品可在200元內到門診報銷。
<P>一、報銷標準根據《學生兒童普通門診醫療基金支付標準》,被保險學生和兒童在一個療程內到自己選定的指定門診醫院進行門診治療,一般輸出范圍內為200元(含200元)。支付住院醫療費,并支付全部基金的50%。
學生兒童普通門診醫療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但包括符合《國家基本藥品目錄》的藥費和一般診療費,還將心電圖、黑白B超、胸透、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六項門診檢查項目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由于部分檢查項目與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符,現該院門診診療項目僅能報銷心電圖、胸透、便常規三項,注射用藥葡萄糖、思密達等50余種藥品在門診均可報銷50%。
二、門診費用如何報銷
持城鎮醫保卡的兒童到門診就醫,直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發生的醫療費用屬于門診統籌支付的,由院方墊付,由市醫保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屬于個人負擔部分的自費結算。
學生兒童首次就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即確定為本人年度內定點醫院,確定后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學生兒童一個自然年度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如首次門診使用醫保卡不在市兒童醫院,到市兒童醫院門診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自費結算,門診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提示:被保險人如需重新選擇指定醫院進行門診治療,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持醫療保險卡到其他住院協調指定醫院重新選擇指定醫院;如未辦理變更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享受原定點醫院門診統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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