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3-1
陳先生駕車出行按交規行駛,碰到自行竄出未栓繩的寵物狗,造成寵物狗受傷,車受損,雙方要求理賠,出警民警認定不屬于交通事故,不適用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難道車主要自認倒霉?
案例分析:
3-2
狗主人作為狗的飼養者,即對狗有管理義務,因自身管理不善,致使狗隨意上公路造成他人車輛損害。在此案例中,狗主人為被保險車輛的第三者,被保險車輛的所屬權歸陳先生所有,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明確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因此,車主陳先生有權要求狗主人對其車輛做出賠償。作為狗的主人,也就是飼養人、管理人,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消費提示:
3-3
在日常的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首先向相關部門報案,判定
責任,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
1-3
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