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2022年1月9日13時,標的車主韓某向我司報案稱其駕駛標的車行駛至迎賓路街道停車場停車時碰撞墻壁。事故導致標的車前部受損。出險后我司查勘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勘。先行確認標的損失,標的車機蓋,中網,前杠不同程度受損,但是現場墻壁無任何碰撞痕跡,詢問駕駛員車輛有沒有行車記錄儀,準備上車調取記錄儀時,駕駛員告知前天開車在稅務局辦事時碰撞,當時著急沒報案,沒拍照片,今天擺放現場報案。我司查勘員告知客戶,車輛發生碰撞如第一時間未報案的,您報案時可以如實的說,我們可以跟您一起去復勘現場核實,或者調取監控視頻來證實車輛確實碰撞,均可以獲得保險理賠,但是虛假報案,故意擺放現場是不能得到保險理賠的,最終客戶主動放棄索賠,整案拒賠10212元。
二、案例分析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款)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免除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風險提示
接到高端車型報案時,建議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查勘現場時應注意核實事故碰撞痕跡,剎車痕跡及出險是否符合常理。并核實車輛狀態與駕駛員狀態是否正常。
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