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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險丨及時報案,保護現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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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險

提示保險消費過程中的風險


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險公司的各項服務舉措,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理性地選擇、正確地使用保險產品和服務。今天我們通過真實案例,向大家提示保險消費過程中的風險。




 ○ 典型案例 ○


     2023年,張先生在某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就餐時,點了一盤鐵板雪花牛肉,上菜時服務員因鐵板把手太燙導致鐵盤滑落,濺起的異物刺痛張先生眼睛。隨即餐廳向保險公司進行了報案。我司接到報案后,了解到張先生眼睛受傷情況,并得知張先生想與餐廳私了。結合傷情照片,保險公司人傷理賠員迅速聯系指導張先生前往醫院就醫。經檢查,張先生被確診為右眼鞏膜穿通傷、右眼視網膜脫落,醫院立即對其實施手術,經過一周的住院治療,傷情得到有效恢復,相關費用保險公司也進行了足額賠付。

以案說險




 ○ 案例分析 ○




PART star

     張先生右眼睛受傷,只是簡單地想與餐廳私了,沒有第一時間想到前往醫院就醫,差點貽誤傷情,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展現責任心與專業服務,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專業、全面地向消費者告知正確解決途徑,避免傷者眼睛的重大傷害,充分發揮了保險保障和理賠專業指導作用。


PART end

以案說險




 ○ 案例啟示○



      發生意外事故時,被保險人須牢記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以便得到專業指導與獲得及時賠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案例分析


 2023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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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