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買了一輛新車,提車不久就將其愛車加裝了后尾翼,2023年3月,王先生駕車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愛車后尾翼受損,向其承保公司報案后被告知不予理賠,王先生表示不理解。
根據《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責任免除第十一條:(五)車輪單獨損失,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因王先生的愛車受損的后尾翼屬于新增設備,且未投保“附加新增設備損失險”,故不屬于保險責任。
提醒廣大車主朋友,如您的愛車有新增設備,可在投保時選擇“附加新增設備損失險”,為您的愛車獲得更多保障。
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