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養老保險,很多人都會牽扯到養老保險的轉移,因為畢竟工作的地方不會一成不變的,那么北京市養老保險轉移流程是什么樣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北京市養老保險如何進行轉移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北京市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一、異地養老保險轉入流程
參保人員異地轉入的前提是在轉入市就業并建立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后,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收到原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異地養老保險轉出流程
參保人員轉出前,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核對繳費信息后,經辦人員為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告知轉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并提醒其及時補繳。
經辦人員收到新參保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該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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