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或中斷養老保險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一次性補交滿15年養老保險,辦理退休手續后,可享受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待遇。養老保險個人補交政策有哪些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養老保險中斷繳費人員如何補繳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養老保險個人補交政策
一、養老保險個人補交范圍
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征收。
二、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1、由于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后,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養老保險個人一次性補齊可按月領養老金
1、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后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準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
3、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
四、超齡人員一次性補繳53590元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15年需繳納53590元。
2、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標準可以按每增加一歲減少繳費1000元確定,最多減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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