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長沙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聘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編制外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雇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與比例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實行雙基數。
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
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8%。用人單位按本單位上年度統計年報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單位年報工資總額小于核定的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個體工商戶雇工按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納,業主按全部雇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2%為雇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三)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必須依法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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