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終止如何辦理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辦事項目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終止。
辦理機構
單位、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自由職業人員戶籍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各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辦事依據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
2、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申辦條件
參保人員因死亡或出國出境定居,終止社會保險關系。
申請材料
因死亡辦理終止的需攜帶: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復印件。
(2)對于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失業人員死亡終止的,另需攜帶:
①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②公證處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身份的公證文書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街道等一級組織出具的與終止人員關系證明;
③繼承人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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