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對于我們來說并不是很陌生,而且我們也都知道醫療保險是一種重要的保險,對于我們來說知道如何報銷,以及報銷時需要哪些材料,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常識,以便更好地處理醫療保險的報銷問題。下面是一個小安排,下面的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什么材料
(一)當地指定醫院的居民醫療保險報銷
1、病人入院三日內憑《入院通知書》和《醫療保險證》到所住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保登錄手續。住院期間《醫療保險證》由醫院醫保辦留存,出院結算時還給本人。
超過三日不辦理登錄手續的,住院醫療費自負。
2、出院時應先到醫院醫保辦辦理醫保出院結算手續。
3、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病人出院時屬于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與患者結算報銷。
(二)轉診轉院報銷
1、居民確需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需經我市中心人民醫院或中醫醫院提出轉院意見,科主任簽字同意后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方可轉外地公立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不經批準自行轉往外地住院的,醫療費自負。
2、轉院醫療費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報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轉院審批表;
(2)完整的住院病歷復印件(蓋章);
(3)發票原件(蓋章);
(4)匯總清單(蓋章);
(5)醫療保險證。
(三)異地安置報銷
1、登記備案手續的辦理:在外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到醫療管理科領取《異地居住人員醫療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寄給異地居住人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居住地三所公立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分別為一、二、三級)、內容填寫齊全,經醫保處蓋章確認,交醫療管理科審核后錄入醫保系統備案。還需提供異地房產證復印件或居住證明。
2、報銷方法:異地安置人員醫療費由醫療保險事業處進行報銷,報銷所需資料包括:
(1)完整的住院病歷復印件(蓋章);
(2)發票原件(蓋章);
(3)匯總清單(蓋章);
(4)醫療保險手冊;
(5)本人身份證。每年11月-2月開始受理本年度異地住院費用,于次年初集中報銷。跨年度住院費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親報銷
1、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在外地醫保定點醫院因急癥搶救住院治療的,需在住院后三個工作日內由患者本人或家屬告知滕州市醫保處備案。未登記備案的費用自負。
2、辦理報銷時須由本人攜帶下列資料到醫保處辦理。
(1)參保人員的單位(村、居委會)證明;
(2)出差地或探親方的居住證明;
(3)本次住院的醫療費票據;
(4)本次住院的急診診斷證明(須加蓋醫院公章);
(5)住院病歷復印件包含住院首頁、住院記錄、出院小結、長期及臨時醫囑;
(6)住院費用明細匯總單(上述資料均須加蓋醫院印章);
(7)患者本人醫療保險證、身份證復印件。
(五)社區門診醫療費報銷
參保居民持《居民醫療保險證》到定點社區站(中心)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就醫社區服務站(中心)即時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通過本文的介紹,我們對這個問題都很清楚。因為醫療保險報銷可以幫助我們減少這些費用,所以我們需要知道具體的報銷材料是什么,以便更好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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